對於貿易發達的國家而言,關稅往往是國家財政的主要收入。
由於關稅事務相當繁重多元,並時常涉及到法律問題,因此必須設立專責單位和人員,負責研擬關務法令和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而關務特考設立關稅法務類科,便是要招攬法律專才,工作重點乃著重於關稅事務的法律層面,以利關務工作能順利運行。
關稅法務的工作內容主要為關務法令的研釋、關稅政策與制度之擬訂、關稅法律事務的處理,另外尚包括行政救濟、違法處理等業務。總的來說,只要在關務工作方面涉及到法律問題者,都屬於關稅法務人員的工作。
由於法律事務具有專業性,對於法院工作較沒興趣的法科生,或是對於法務工作有興趣者,都可以將關稅法務列為報考選項,除了可在關稅單位歷練外,並可同時培養法律專才,對於日後的發展絕對有正面助益。
至於分發單位,主要為財政部關稅總局及所屬基隆、台北、台中、高雄關稅局(含所屬分、支局),視開缺單位分發工作地點。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
三等 |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50%、法學緒論50%) |
◎1.英文 2.行政法 3.民法 4.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 5.關稅法規 |
關務特考約每年三、四月舉辦考試。
等別 | 應考資格 |
三等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年度 | 等級 | 報名 人數 |
全到 人數 |
需用 人數 |
錄取 人數 |
錄取 標準 |
錄取率 |
---|---|---|---|---|---|---|---|
108 | 三等 | 7 | |||||
107 | 三等 | 630 | 215 | 2 | 2 | 66.22 | 0.93% |
106 | 三等 | 911 | 387 | 30 | 30 | 61.22 | 7.75% |
105 | 三等 | 968 | 395 | 23 | 24 | 54.04 | 6.08% |
104 | 三等 | 756 | 306 | 4 | 4 | 69.38 | 1.31% |
103 | 三等 | 1,375 | 606 | 44 | 44 | 61.36 | 7.26% |
102 | 三等 | 1,100 | 409 | 22 | 22 | 59.68 | 5.38% |
101 | 三等 | 1,060 | 346 | 16 | 16 | 62.84 | 4.6% |
100 | 三等 | 21 | |||||
99 | 三等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