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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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和平區梨山衛生所護理師職缺徵才

  •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
  • 職稱:護理師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師(三)級
  • 職系:無
  • 名額:二名
  • 性別:不拘
  • 資格條件:
    1. 大學以上(含)護理相關系所學校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3. 公費生須服務完義務年資。
  • 有效期間(起):2025-09-09
  • 有效期間(訖):2025-09-19
  • 工作項目:辦理本市和平區梨山衛生所公共衛生及醫療等業務。
  • 工作地址:424111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中正路68號
  • 報名方式:
    1.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9月19日前(郵戳為憑)檢附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經歷證明影本、及簡歷表(含600字之自傳)各乙份(請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機關業務─重點業務介紹—人事室項下載「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所)新進人員甄選報名履歷表」使用,網址: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390722/post);為現職公務人員之醫事人員請另外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乙份。
    2. 前項資料請郵寄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420206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吳先生辦理報名,聯絡電話:04-22289111#70949,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臺中市和平區梨山衛生所護理師」字樣。
    3. 另請mail一份簡歷表電子檔至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表格請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機關業務─重點業務介紹─人事室項下載「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外補人員簡歷冊」使用,網址: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390722/post)
  • 其他:
    1.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擇適合者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 報名文件請用A4影本,證件不符者恕不受理,未獲錄取者個人資料如須寄回請註明並加附回郵信封以利作業。
    3.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甄選人員如獲面試委員未達80分錄取標準,則不予錄取;如應徵人數不足得不足額錄取。
    4. 錄取人員除曾經銓敘審定師(二)級有案者,以師(二)級任用外,餘均先以師(三)級任用之。
    5. 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上。
  • 連絡人:吳先生
  • 連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70949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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