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好課推薦
宜蘭縣員山鄉七賢國民小學徵約聘人員(護理師)
- 徵才機關:宜蘭縣員山鄉七賢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職系:無
- 正取:1
- 候補:2
-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114/12/01~114/12/08
- 資格條件:
- 基本條件:未具雙重以上(含)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及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訂之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特殊條件限制: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 學經歷: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士或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報名所提供之護理師證書需為錄取後馬上可執業登記之護理師證書,報名前請務必事先確定,避免浪費資源*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校教職員生健康護理及衛生教育相關工作。
- 兼辦出納暨文書業務。
-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宜蘭縣員山鄉七賢國民小學 宜蘭縣員山鄉七賢村浮洲路30號
-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 聯絡方式:
- 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聘用人員注意事項、宜蘭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要點、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僱用性質:約聘護理師職務代理人1名,代理本校護理師職務出缺後未遴員遞補前所遺職缺。
- 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 聘用期間:自114年12月10日(或實際到職日)起至新任護理師報到前一日止。(因聘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報酬:依「宜蘭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薪額支給標準表」,領有護理師證書者以約聘6等280薪點計酬給付(折合新臺幣 38,948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額。如有主管機關調整薪點折合率情形,另配合辦理薪資調整。
- 公告及報名時間、地點
- 公告時間:自114年12月1日(星期一)起至114年12月7日(星期日)止。
- 報名時間:請於114年12月8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前親自本校報名,逾時不予受理。
- 報名方式: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報名時間內,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校辦公室(宜蘭縣員山鄉七賢村浮洲路30號)報名,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證件務請攜帶正本,驗畢發還。
- 報名表(附件一)。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 簡歷表4份(附件二)。
- 護理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 具結書(附件三)。
-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附件四)。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製作。
- 甄選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114年12月9日(星期二)上午9時00分起(請於當天下午8時50分前攜帶身分證正本先至本校辦公室報到,逾時不候),面試時間每位考生10-15分鐘。
- 甄選結果:
- 甄選錄取名單將於114年12月9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公布於本校公告欄 (https://www.csps.ilc.edu.tw )及宜蘭縣政府教育處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公告欄上。
- 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指定之日期攜帶相關證件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校方視需要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進用人員之薪資均自正式僱用日起薪。
- 其他事項
- 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 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另不論錄取與否,甄選人員所附證件均不予退件。
- 錄取後由本校依規定辦理聘用簽約作業,如有其他無法完成僱用程序之情事時,即撤銷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 如遇天然災害,經宜蘭縣政府發布停止上班時則延後辦理,確定時間另行於本校及宜蘭縣政府教育局網站公告。
- 甄選簡章請於下方或本校公告欄 (https://www.csps.ilc.edu.tw )及宜蘭縣政府教育處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公告欄上下載。
考情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