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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1/15) 臺北市中山區永安國民小學 115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預估缺)(詳細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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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中山區永安國民小學115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預估缺)

  • 甄選名額:護理師(師3級)1名,另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公告錄取名單之翌日起算。
  • 職稱:護理師
  • 官職等級:師(三)級
  • 工作內容:
    1. 辦理本校學生健康檢查及資料管理、事故傷害病患護理、衛生保健財產設備及醫材藥品使用管理、慢性病管理及傳染病防治、校園安全危急事件處理、辦理衛生保健教育宣教及諮詢等相關業務及衛生保健及健康中心相關業務。
    2. 辦理學校一般校務行政工作、指導師生CPR+AED等緊急救護技巧、協助衛生組推動各項衛生工作及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報名資格條件:(須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藉10年以上。
    2. 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含)以上之護理科系畢業者,如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檢附以下證件資料,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1. 法院公證之學歷證件中文譯本。
      2. 經駐外單位蓋章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
      3. 經駐外單位蓋章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
      4. 我國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始得報名(以上證件,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3. 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四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
      2.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
    4.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之情事者,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不得擔任公教機關人員」之情事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5.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等情事。
    6. 具有衛生專業能力及一般行政能力(辦公室系統基本資訊操作),並具備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報表分析、Email應用)等軟體基本操作能力,以利執行健康中心業務。
    7. 具有下列臨床護理相關工作年資合計合計5年(含)以上,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本甄選報名截止日止:
      1. 具健保特約公私立醫院(需為區域醫院以上)臨床護理人員。
      2. 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
      3.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之臨床護理人員。
    8.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4條及第12條規定,現職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公開甄選。公職護士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他機關護理師(屬陞任)公開甄選;現職士(生)級醫事人員任用未滿1年,不得參加他機關師(三)級醫事人員(屬陞任)公開甄選。
    9. 有加護病房、急診經驗、通過全民英檢相當於初級等及EMT或ACLS證照尤佳。
  •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永安國民小學(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97巷19弄1號)
  • 報名日期及方式: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於115年1月22日(星期四)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不得空白,)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在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後,點選【應徵職缺】選擇本職缺,並請將前開應繳附表件上傳,※上傳附件不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系統會自行產製),僅上傳前開(一)1-12項應繳附表件,並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PDF檔,未完整上傳前開附件資料者,視同未完成報名,將無法參加甄選。
    2. 非現職公務人員‥檢附前開(一)1-12項資料依序合併掃描成1個PDF格式檔案,於115年1月22日(星期四)前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3. 資料傳送後,請來電確認資料是否送達,以免影響甄選權益,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5335672分機250周主任,251張書記。
  • 甄選方式:
    1. 分初試及複試兩階段進行,報名人數如在8人(含)以下,不辦理初試,直接舉行複試。
    2. 報名表件符合資格者始得參加初試,參加初試名單將於115年1月23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在本校網站公告,請自行查看初試之考場及編號,不另通知;報考人對於初試名單有疑義者,請於115年1月23日(星期五)16:00前,致電本校人事室(02-25335672分機250周主任,251張書記)洽詢,逾時不予受理。
  • 初試日期、地點、內容及成績公告與複查:
    1. 考試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永安國民小學,考場位置及初試報到地點於115年1月28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於本校網站公告,請自行參閱,本校不另行通知。
    2. 考試時間及內容如下:採筆試方式實施,測驗時間80分鐘。
      考試內容 考試時間
      【筆試】
      1.以護理人員專業知能、學校衛生行政政策(衛生教育政策)及相關法令、校園安全危機處理知能為主。
      2.請自備藍色、黑色原子筆及修正帶(液)應試。
      ⚫初試日期:
      115年2月3日(星期二)
      ⚫考試時間:
      1.13:30開放考生本人進入校園看考場
      2.13:40-14:00初試報到
      3.14:00-14:10預備
      4.14:10-15:30筆試
  • 複試(實作與口試)日期、地點、內容及成績公告與複查:
    1. 考試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永安國民小學。
    2. 考試時間及內容如下:
      考試內容 考試時間
      【電腦文書實作】 20%
      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報表分析、Email等基本操作
      ⚫ 複試日期:
      115年2月11日 (星期三)
      ⚫ 考試時間:
      1.08:10-08:30
      複試報到
      2.08:40-09:20
      電腦文書實作
      3.09:30實務演練,考具由本校提供。
      4.09:30起口試
      5.每人實務演練與口試時間以各15分鐘為原則。
      【實務演練】40%
      護理實務演練。
      【口試】40%
      護理專業知識、緊急傷病處理、校園危機處置及溝通表達能力等。
  • 錄取榜示:錄取名單於115年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參閱,不另通知。
  • 相關附件:永安國小115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_公告版1150115.pdf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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