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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115年度所屬各級學校新進醫事人員(護理師)聯合甄選公告
- 職稱:師(三)級護理師
- 名額:正取13名、候補5名
- 工作地點:宜蘭縣
- 公告期間:115年3月23日至115年4月5日
- 報名日期:115年3月23日至115年4月5日
- 初試日期:115年6月07日(日)
- 複試日期:115年6月28日(日)
- 公告錄取:115年7月27日(一)
- 報名資格: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不得擔任公教機關人員」之情事(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始得擔任公教人員,請應考人檢附最近1個月內個人現戶戶籍謄本,並包含詳細記事,以利查驗)。
-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
-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及性剝削等犯罪紀錄。
- 應考人應具備資格:
- 具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 應具有護理師可執業登記,並具下列臨床護理之相關工作累積年資3年(含)以上者,現職人員年資計算至115年6月17日(星期三)止。
- 公私立醫院(需為地區醫院以上)之臨床護理師。
- 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消防局及其所屬單位之護理師。
- 公私立學校之護理師。
- 前項皆含約聘人員、約僱人員、代理人員等,年資計算方式詳見簡章第陸點、二、(六)、2、(11)及(12)。
- 工作項目:承辦學校衛生護理業務、行政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實際缺額俟115年度宜蘭縣政府及所屬各級學校醫事人員職務遷調作業完成後,於115年7月27日(星期一)公告於宜蘭縣115年度所屬各級學校新進醫事人員(護理師)聯合甄選系統及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
- 聯絡方式:簡章資料及相關訊息請逕至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介聘甄選(https://www.ilc.edu.tw/)、宜蘭縣115年度所屬各級學校新進醫事人員(護理師)聯合甄選系統(https://exam.ilc.edu.tw)下載使用。洽詢電話:宜蘭縣政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03-9251000轉2638,李小姐。
- 初試:
- 日期:115年6月07日(星期日)
- 地點: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地址:宜蘭縣羅東鎮中華路99號,電話:03-9542075)。
- 考試題型:每科均為選擇題,採答案卡劃記方式答題,務請自行攜帶2B鉛筆及橡皮擦,並注意劃記應清楚以利判讀。不得使用電子通訊器材及電子計算機,若經查獲違規使用者,該科以零分採計。
- 考試科目:學校衛生護理學、綜合護理學(包含:內科、外科、婦科、產科、兒科、精神科與公共衛生護理學)
- 複試:
- 日期:115年6月28日(星期日)
- 地點:宜蘭縣立國華國民中學(地址:宜蘭縣羅東鎮國華街101號,電話:03-9513062)。
- 考試科目:
- 急救實務演練:
- 時間以12分鐘為原則(自進入試場即開始計時,含器材準備及布置時間)。
- 急救實務演練項目於考試當天現場抽籤決定題目。
- 口試:
- 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
- 口試內容:學校衛生護理實務、護理指導教育理念、專業素養、服務熱忱、溝通表達能力及儀容態度等。
- 錄取總成績計算:
- 初試錄取人數:依總分高低依序錄取出缺名額之3倍進入複試資格。
- 初試成績作為參加複試依據,以複試成績為錄取依據。
- 急救實務演練占60%、口試占37%、資績占3%。
- 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若為同分者,依照「急救實務演練」、「口試」、「資績」成績高低排序,若再同分者,由宜蘭縣115年度所屬各級學校新進醫事人員聯合甄選試務委員會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
- 資績依陸、二、(六)、2、(12)資格審查所附資料計分。
- 相關檔案:宜蘭縣115年度所屬各級學校新進醫事人員(護理師)聯合甄選簡章【公告版】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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