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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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桃園高中115年約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
- 職稱:約僱人員 (學務處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 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自115年6月4日至115年6月9日止,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http://www.cpa.gov.tw)「事求人」網站、本校網站(http://www.tysh.tyc.edu.tw)。
- 資格條件:
- 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 並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處理教職員工、學生意外傷害及緊急送醫事宜。40%
- 辦理學生健康檢查、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辦理學生平安保險業務等衛生保健工作。30%
- 規劃及執行衛生保健工作。10%
- 協辦健康促進活動、環境教育活動、食品安全查核。10%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工作期間:本案職缺係代理護理師自115年6月8日起至116年7月13日止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職務,實際起聘日以報到日期為準;本案職缺倘代理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約僱人員進用及考核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及考核要點」辦理。
- 計酬方式: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辦理,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
- 報名方式:採線上應徵或紙本作業併行辦理,即下列二者擇一即可:
- 線上應徵﹕請於本(115)年6月9日16:00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請上傳報名表及相關佐證文件電子檔(如下列第(三)款所述)。
- 採現場繳件報名或通訊報名:請自行依本簡章後附之報名表件格式下載填具及檢附相關佐證文件,於115年6月9日16:00前,將報名表件以下列方式擇一送達:
- 親自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38號 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將報名表及相關佐證文件電子檔(如下列第(三)款所述),寄至本校人事室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甄選評分項目及分數比率:
- 審查合格後擇適合本校業務需求者參加甄選,參加甄選名單以電話個別通知,敬請務必留下電話聯絡方式,並保持暢通,以免影響權益。
- 甄選評分項目:面試(所佔分數比率100%)。
- 相關附件:【1.桃園高中護理師職代甄選簡章甄選簡章及相關報名表件.docx】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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