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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列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調查及海巡人員考試需用名額490名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選特二字第1071500708號
附件:如文

主旨:增列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需用名額490名。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第1點。
公告事項: 
一、為應用人機關業務需要,增列需用名額490名如下:

  1.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462名(三等考試6名、四等考試429名、五等考試27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883名(三等考試68名、四等考試767名、五等考試48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1345名(三等考試74名、四等考試1196名、五等考試75名)。
  2.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20名(三等考試18名、四等考試2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102名(三等考試92名、四等考試10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122名(三等考試110名、四等考試12名)
  3.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三等考試8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25名(三等考試15名、五等考試10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33名(三等考試23名、五等考試10名)。

二、本3項考試各等別、類科組別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詳如附表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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