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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日
發文字號:選高二字第1131400056號
主旨:舉辦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8條第1項。

公告事項:

  • 一、考試等級、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普通考試:設一般行政等63類科,暫定需用名額1,539名。
    (二)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設一般行政等94類科,暫定需用名額2,920名。
    (三)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
    (四)有關行政院所屬機關(構)考試職缺之實際用人機關、工作地點及內容,以分發機關辦理分配作業時為準。
    (五)本考試各職缺之用人機關另公布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考試期日計畫表/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項下。
  • 二、考試日期:
    (一)普通考試:113年7月5日(星期五)至6日(星期六)。
    (二)高等考試三級考試:113年7月7日(星期日)至9日(星期二)。
    (三)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僑務行政、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公職建築師、公職護理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航空駕駛類科及普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第二試口試預定於113年10月26日(星期六)至27日(星期日)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 三、考試地點:本考試分設臺北、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彰化、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宜蘭、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等16考區舉行。另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僑務行政、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公職建築師、公職護理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航空駕駛類科及普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第二試口試於臺北考區舉行。
  • 四、自113年3月12日(星期二)起至3月2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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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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