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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01/24) 臺北市大同區永樂國民小學114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詳細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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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大同區永樂國民小學114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 報名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1. 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正。
    2. 經公務人員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3.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區域醫院以上(不含門診)臨床護理經驗、公私立學校護理師實務工作經驗合計5年以上,並持有服務證明者(年資採計至114年1月31日止)。
    4.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5. 無涉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6.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4條及第12條規定,現職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公開甄選。公職護士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他機關護理師(屬陞任)公開甄選;現職士(生)級醫事人員任用未滿1年,不得參加他機關師(三)級醫事人員(屬陞任)公開甄選(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銓敘部104年10月26日部銓三字第1044032195號書函)。
    7. 須具備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報表分析、Email等基本操作能力,以利執行健康中心業務。
    8. 倘有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人事任免授權作業注意事項第2點第1項第5款之情形,尚須符合臺北市政府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任用規定(詳本簡章附則)。
    9. 具加護病房、兒科護理、急診經驗者、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於初級等級檢定者及EMT或ACLS證照尤佳。
  • 作內容:承辦本校健康中心及衛生保健相關業務
    1. 辦理本校學生健康檢查及資料管理(含各項健康檢查、矯治追蹤健康紀錄統計報告、特殊疾病學生、宿疾名冊等資料統計分析及報表製作輸出等)、意外事故傷病護理(含緊急送醫)、衛生保健急救等設備維護及醫材藥品使用管理、慢性病及傳染病防治(含疫苗接種業務、通報與衛教)、校園安全危急事件處理、衛生保健教育宣教及諮詢等相關業務。
    2. 辦理學校一般校務行政工作、CPR+AED緊急救護技巧講習、協助衛生組推動各項衛生工作及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
    3. 協助營養午餐留樣及校園食安事件處理。
    4. 辦理學生團體保險事項。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錄取名額:護理師(師三級)1名,另增列備取2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公告錄取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 公告及時間:自114年1月24日(星期五)起,刊登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及本校網站人事室公告(簡章請自行下載)。
  • 報名:
    1. 報名日期:114年2月10日(星期一)09:00至中午12:00受理現場報名(逾時不受理)。
    2. 地點:本校人事室(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266號;電話:(02)2553-4882分機104)。
    3. 方式:攜帶有關證件親自辦理或委託辦理(需附委託書),通訊或網路報名恕不受理,報名表、簡章各項報名表件,請自行至本校網站下載。
    4. 應繳證件:(正本驗畢發還,請以A4格式影印依序排列裝訂)
    5. 請自行先審酌符合資格再報名,經查不符合資格者不得參加初試,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初試(筆試)錄取後,可參加複試甄選。報名人數超過8人始舉辦初試(筆試),114年2月11日(星期二)中午12:00後於本校網站(http://www.ylps.tp.edu.tw)人事室公告是否舉行筆試及參加筆試名單。114年2月13日(四)14:00後公告參加複試甄選名單。
  • 甄選方式:本次甄選採兩日兩階段方式,考試項目、內容,時間如下
    考試項目 考試內容 考試時間
    初試
    (筆試)
    以護理人員專業知能、學校衛生行政政策(衛生教育政策)及相關法令、校園安全危機處理知能為主【請自備藍色、黑色原子筆及修正帶(液)應試】 日期:
    114年2月12日(星期三)
    預備時間:13:50至14:00
    筆試時間:14:00至15:30
    複試
    (實作與口試)
    1.實作:佔40%
    2.口試:佔60%
    日期:114年2月15日(星期六)
    預備時間:08:40至08:50
    實作與口試時間:08:50開始辦理
  • 甄選地點:臺北市大同區永樂國民小學
  • 成績計算與錄取方式:依總成績高低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總成績分數均未達80分者,本校得從缺、不予錄取。總成績分數相同時,其錄取順序依口試分數之高低錄取,如同分時則以實作分數之高低為錄取,再同分數則以筆試之分數高低錄取,前項均同分時,由本校辦理公開抽籤決定列為正取或備取。
  • 附件:1140123-114年永樂國小護理師甄選簡章.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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