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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甄選約用護理師1名

  •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3.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並具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4.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 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校舍工程學生安置期間增置人力,工程結束後即應減列員額或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
  • 工作待遇:月支報酬38,948元(須另扣自提勞工退休金及勞、健保費)。
  • 工作項目:
    1. 處理學校健康中心事務。
    2. 執行學校師生緊急救護、校園事故傷害預防及處理、緊急傷病轉送醫療等事宜。
    3. 辦理學生各項健康檢查工作、預防接種及輔導學生追蹤矯治等事宜。
    4. 協助推動學校健康促進、衛生保健宣導工作。
    5. 學生團體平安保險業務。
    6. 校園傳染病防治。
    7. 負責藥品及器材管理工作。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中山校區(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162號)。
  • 聯絡方式:
    1. 請於114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將下列表件及證明文件影本,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約用護理師);地址:204004基隆市安樂區安一路360號,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方式:02-24236600分機50 舒先生;報名資料恕不退還。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
    2. 報名時應依序繳附下列表件:(相關證件繳附影本;請以 A4 白色紙列印彙整依序裝訂)。
      1. 履歷表(含照片、聯絡電話及聯絡E-mail、填寫自傳末頁親自簽名)。
      2. 切結書。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影本。
      6. 考試及格證書。
      7. 相關經歷證件影本(無者免附) 。
      8. 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3. 本校先行書面審核應徵者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4.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5. 本次甄選正取1人,備取2人,經列入候用名冊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甄試錄取資格。
  • 附件:114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及切結書.odt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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