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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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東區新竹國民小學徵約聘護理師
- 徵才機關:新竹市東區新竹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職務列等:6等
- 職系:無
- 正取:1
- 候補:2
-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115/05/18~115/05/21
- 資格條件:
- 基本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無傳染病或特殊病症者。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者。
- 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護理人員」之情事者。
- 無涉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或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在調查或經起訴階段亦同。
- 具以下資格條件者:
-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具護理師證照。
- 具校園或公家機關教育單位護理師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學校健康中心事務,推展學校衛生工作。
- 辦理事故傷害緊急救護、照護、聯繫與追蹤事宜。
- 辦理健康資料紀錄、管理、統計、呈報事宜。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月薪280薪點(約38,948元)。
- 工作地址:新竹市東區新竹國民小學(新竹市東區南大路500號)
- 聯絡方式:
- 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3-5222153分機111,祝小姐。
-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 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依序排列:
-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護理師類科考試及格,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影本。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持國外學歷者,應將畢業證書譯為中文本,並經法院公證,國外畢業證書須經駐外單位驗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
-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例如服務證明書或勞保加保紀錄,請擇一檢附)。
- 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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