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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國民小學115年度第1次約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 僱用期間:
- 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 本職缺係本校護理師離職至職缺補實前1日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倘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資格條件:
- 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 並具有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熟悉行政電腦作業及文書(Word、Excel、網路)應用能力,具工作協調及人際溝通能力。
- 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學校慢性病、傳染病防治及意外傷害病患護理(30%)。
- 健康檢查、統計分析等學校衛生護理(30%)。
- 醫囑疾病護理(20%)。
- 衛生教育與諮詢、衛生器材及設備管理(10%)。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報名時檢具下列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 報名表(黏貼本人最近一年內2吋半身照1張:如附件1)。
- 繳驗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等正、影本(正本驗畢返還)。
- 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 委託他人報名時,請另填寫委託書(如附件2)。
- 報名時間:1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受理親自或委託報名,逾期或證件不齊不予受理。
- 報名地點: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國民小學人事室。
- 聯絡電話:03-2203012轉710人事主任或310學務主任。
- 相關附件: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國民小學115年度第1次約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3.docx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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