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首頁
  • 最新消息
  • 徵才
  • (115/05/27) 新北市汐止區衛生所徵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詳細請點閱)

護理師徵才資訊

好課推薦


新北市汐止區衛生所徵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徵才機關:新北市汐止區衛生所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職務列等:約聘人員報酬薪點六等312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43399元)
  • 職系:無
  • 正取:1
  • 候補:2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115/05/27~115/06/05
  •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 領有護理師證書。
  • 工作項目:
    1. 公共衛生業務。
    2. 醫療保健門診工作。
    3. 辦理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6號
  •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採雙面列印、親自簽名或蓋章】。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4.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
    2. 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5日止 (郵寄地址及收件人221038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6號鍾護理長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6412030轉220或233(鍾護理長或人事林先生)。
    3. 本職缺為護理師請假期間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限: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115年7月30日止(年度開始須重新訂立聘用契約書),另本職缺將視護理師於請假期間結束後是否接續辦理留職停薪之情形,再辦理改聘或續聘相關作業;約聘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均無條件解聘。(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護理師職代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考情來源

 

您可能還會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