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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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115學年度增置編制外護理師第2次甄選
- 職務:約聘護理師1名。
- 報名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 具服務熱誠,品性端正,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28條規定之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具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者:國內外護理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臨床2年以上之經驗者。
- 約聘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聘僱期滿即終止。若補助計畫、經費或相關規定有所變動,依實際核定情形辦理。
- 工作報酬:依據社會工作人員及護理人員薪資支給基準表聘用級別第一級折合金額41,420元。
- 報名方式:一律採親自報名,並於115年10月19日(一)下午16時前至本校學務處現場報名,逾期恕不受理(地址: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聯絡電話:08-7805510#502)。並檢附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正本於查驗後歸還:
- 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及簡歷(格式如附件)。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 份。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1 份。
- 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本 1 份。
- 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經歷服務證明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請檢附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臨床以上之經驗證明影本)。
- 其他證明影本(基本救命術(BLS)證照或心肺復甦術(CPR)證照等相關急救人員證照、個人專長證照、兵役證明、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等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 具結書。
- 甄選方式:採面試加實作方式,面試依工作理念、服務抱負、經驗能力、儀容舉止、表達能力等項評定成績,實作為設備操作、緊急傷病救護處理等。參加甄選人員如條件未達本校需求標準,本校得斟酌情況從缺之(甄選成績總分未達 80 分者不予錄取)。
- 甄選日期:115年10月20日(二)上午9時至本校學務處報到,上午9時10分起於本校一樓會議室面試及實作,逾時不得應考。
- 相關附件:甄選簡章(pdf)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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