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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二試 今年起合一舉行

考試院院會昨通過修正司法官與律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自今年起,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二試將合一,除同時舉行,相同應試科目也採同樣試題。此外,司法官考試第二試商事法刪除票據法並調整配分,國文科則刪除列考「公文」、「測驗」部分。

考選部表示,司法官跟律師考試第二試合一模式,跟第一試一樣,採分別報名、同時考試、相同試題、單一應試、分別錄取或及格。考生在第一試報名時,可選擇同時報考「司法官及律師」,或只報考「司法官」或「律師」,如果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試都錄取,第二試同樣可選擇要同時考兩項或僅考1項。若同時報考兩項考試者,只收取1次報名費。

此外,考選部表示,司法官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也修正為「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並調整配分為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刪除第二試國文科目列考「公文」、「測驗」部分;第二試總分也由1000分調整為900分。

目前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一試預定在8月3日舉行,第二試日期初步預定在10月19至20日,實際舉行日期還須視正式公告。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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