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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徵求綜合行政職系薦任第六職等至七職等科員1名

一、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相當類科考試及格之各機關現職人員,且無限制轉調之情形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主動積極、認真負責、細心耐煩之工作態度與抗壓性,並具良好團隊精神、溝通協調及應變能力等特質。

二、基本能力:
應具備公文處理及資訊系統運用等知能,並熟悉電腦文書軟體操作及法規應用等工作能力。

三、職缺之工作項目:
辦理秘書室及考選行政相關業務(能配合假日及入闈工作)。

四、工作地點:
本部(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

五、報名方式: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500字以內之自傳一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9年6月30 日(星期二)前逕寄「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人事室」(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之職缺【考選部秘書室科員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合者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相關資料請自留影本。
(三)聯絡電話:(02)22369188轉3243 劉小姐

六、甄選方式:
(一)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寄資料恕不退件,如需本部退還相關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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