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本科授課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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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課大綱僅提供概略參考,若需翻閱講義或確認最新年度的授課大綱,請洽營業門市。

本科教學特色

  • 【民法上課(學習)順序】
  • 一直以來常有同學納悶,為何我的民法課程教學順序是「民總」「物權」「債編」,而不是按照民法典的順序「民總」「債編」「物權」呢?
  • 那是因為我的教學體系是架構在--基於「債權行為(負擔行為)」及「物權行為(處分行為)」所形成的「整體法律關係」。
  • 我上完民總會接著物權編,先瞭解物權行為及物權變動,對後面債編的學習會有很大幫助,學習起來也會比較容易。
  • 畢竟債編絕大多數僅探討債權及債權行為,少討論到物權行為,但卻直接探討物權行為及債權行為二者所演繹的債權變動,不先學習物權,學習債編時很容易產生學習上的障礙,不然就是要重覆解說浪費時間。
  • 況且先上物權,理解較為容易的物權行為及物權,再進階到較為困難的債編課程,先易後難逐步加深,也可提高學習效率。
  • 【本課程由李俊德老師親自授課,適用最新法規內容。】
  • 完整「民法概要」包含【財產法】(總則、物權、債編)、【身分法】(親屬繼承編)。
  • 本課程由最基礎的觀念開始講授,因應司法特考及高普考難易度,作民法體系架構的陳述,從【民法總則】入門,隨後討論【民法物權】及【民法債編】,將財產法作通盤說明。【身分法親屬繼承】講解重心主要在於「婚姻」、「父母子女」及「繼承」,佐以案例及身分法考題三階段解答模式,使同學學習身分法事半功倍。
  • 本課程並隨章節解答考題,即使非法律人也能輕易上手,並掌握考試脈動,而法律人也得以迅速複習民法基本概念,掌握國家考試民法概要題型,聽完本課程可清晰建立民法體系觀念,並培養解題應有的法學實力。

本科師資

授課老師 李俊德
學經歷
  • 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
  • 82 年大學在校期間即通過司法官特考及律師高考
  • 從事律師司法官及司法特考等國考法科補習教學20年以上經驗,好口碑遠揚(特別是在司律三等的考生族群裡)
教學特色
  • 李俊德老師在大學期間就雙榜通過律師及司法官考試,資歷非常顯赫!迄今20年以上的教學經驗,好口碑遠揚!李老師非常擅長解析、整理及消化法學資料,教學介面大量採用PPT,圖文並茂,法律學科在老師的演繹下,架構清晰、生動易理解。
微課 李俊德老師民法/民訴/法組等微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