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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蘭陽女子高級中學114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 人員類別:護理師
  • 正取人數:1名
  • 備取人數:擇優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 報名資格:
    1. 報考人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2.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不得擔任公教機關人員」之情事(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始得擔任公教人員,請應考人檢附最近1個月內個人現戶戶籍謄本,並包含詳細記事,以利查驗)。(詳附錄1)
      3.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參照附錄1)
      4. 無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及性剝削等紀錄。
    2. 報考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1.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2. 應具有護理師執業登記資格,並具下列臨床護理之相關工作累積年資4年以上,現職人員年資計算至114年6月30日止。(年資採計詳見簡章末頁附錄2規定)
        1. 公私立醫院(需為地區醫院以上)之臨床護理師。
        2. 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消防局及其所屬單位之護理師。
        3. 公私立學校之護理師。
          前項皆含上開機關學校之約聘人員、約僱人員、代理人員
  • 公告時間:114年6月13日(星期五)至6月30日(星期一)。
  • 報名方式:分初試及複試二階段報名,初試報名費1000元,複試報名費1000元(複試現場繳交)。
    1. 初試網路登錄:114年6月13日(星期五)至6月30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請至網址(https://forms.gle/Mb1Teho6dPVAqK2c8)登錄報名完成。(系統以電子郵件回傳已報名完成,請自行確認)
    2. 複試:進入複試人員,請將報名證件及資料於114年7月15日(星期二)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至本校人事室。複試報名資料如下,請以A4規格統整成一份PDF檔案送達本校人事室收,逾期視同放棄複試資格。
  • 甄試方式:
    • 初試:筆試
      1. 日期:114年7月12日(星期六)。
      2. 考試科目:學校衛生護理學、綜合護理學
    • 複試:急救實務演練及口試
      1. 日期:114年7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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